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发〔2021〕4号文件精神,我校于近期组织各系部及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对拟合作的实习基地进行清查,经学校校办公会及党委会审核通过,现将符合条件的实习基地予以公示。
详细信息见附件。
附件:毕节医专2023年实习单位表.xlsx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8日